当前位置:首页 > 传统文化
《周易》与中国传统文化

《周易》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关系

  《周易》这部书对传统文化的影响至深且巨,在中国文化史上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人们普遍承认这是一个无可置疑的历史事实。但是,怎样来解释这个事实,如何估价它在文化史上的地位和作用,却是见仁见智,众说纷纭。就主要倾向而言,有四种看法是具有代表性的。

一种看法认为,《周易》本是卜筮之书,其中所蕴含的巫术文化的智慧就是中国文化的基因,因而应从卜筮的角度来解释。

另一种看法认为,虽然《周易》由卜筮演变而来,但它的宝贵之处不在卜筮,而在于卜庄里边蕴含着的哲学内容,卜筮不过是它的死的躯壳,哲学才是它的本质,因而应从哲学的角度来解释。

第三种看法认为,《周易》是一部讲天文历法的书,也就是一部科学著作,其中所蕴含的科学思维不仅对古代的科技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而且与现代自然科学的基本思想相吻合,因而应从自然科学的角度来解释。第四种看法认为,《周易》是一部史学著作,其中保存了多方面的古代珍贵史料,特别是反映了殷周之际的历史变革,因而应从史学的角度来解释。

  可以看出,研究者对《周易》的性质问题有什么样的看法,便会选择什么样的解释角度。为了对《周易》与传统文化的关系作出合理的说明,首先必须讨论一下这部书的性质问题。

  应该承认,以上四种看法都能在《周易》本文以及后人的论述中找到自己的根据,持之有故,言之成理,可以立一家之言。实际上,《周易》作为中外历史上的一种奇特的文化现象,性质十分复杂,巫术、哲学、科学、史学这几个层面的性质全都具有,也全都对中国文化产生过影响。如果我们尊重历史事实,按照历史演变的顺序把这些复杂的性质整合在一起,分清它们的主次本末,区别它们的正传与别传,从文化精神的生成角度来解释,而不是各执一端,以偏概全,那么我们就可以使以上四种彼此分歧的看法达成某种共识,从而较为全面地把握《周易》的性质,更好地来探索它与传统文化的关系了。

  《周易》的复杂性质归根到底是由它的复杂的历史所造成的。按照传统的说法,《周易》成书的过程是“人更三圣(或四圣),世历三古”,即上古伏羲氏画八卦,中古周文王重为六十四卦,作卦辞,周公作爻辞,下古孔子作十翼以解经。现代多数学者认为尽管“人更四圣”未必实有其人,“世历三古”却是大体上符合实际的。这就是承认,《周易》的成书是一个历时数千年的漫长的历史演变过程,并非一脉而就。既然如此,它就会在这个过程中分别受到上古、中古和下古几个不同时期的文化的影响,反映不同文化的特色,而它的性质也就会变得十分复杂,不可能是那么纯粹单一了。

  据考古发掘,人类早在新石器时代晚期就利用占卜来预测吉凶了。《周易》的发生史可以追溯到这个时期,相当于传说中的伏羲时期。当时尚未发明文字,人们的思维水平极为低下,所掌握的知识也很贫乏,不仅不可能从哲学的高度去理解世界,连至上神的观念也没有产生,而普遍奉行着一种原始的巫教。龟卜、筮占以及其他一些古老的占卜形式,都是这个时期的产物。由于筮占的特点是根据青草排列所显示的数与形的变化来预测吉凶,所以与其他的占卜形式相比,具有一种潜在的优越性,可以通过无数次的排列,逐渐把数与形的变化推演成一个整齐有序而又稳定规范的符号体系。《周易》的那一套由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交所组成的符号体系,反映了这个时期受原始思维支配的巫术文化的特色。如果说这套符号体系蕴含着某种智慧,至多也只能肯定其中蕴含着一种神人交感的观念,表现了人类试图掌握客观事物因果联系的努力,除此以外,不会再有什么更高深的意义,因为处于蒙昧状态的原始人是不可能产生高深的哲学思想和科学思想的。

  大约于殷周之际编纂成书的《易经》,则是反映了这个时期的文化背景与思维水平,实际上是继承了原始的巫术文化传统,把它推进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拿《易经》来与原始的筮占相比,最显著的差别就是《易经》除了那套并无高深意义的抽象的卦爻符号以外,又增加了一套由卦辞和爻辞所组成的文字表意系统,其卦爻符号是继承了原始的筮占而来的,其文字表意系统则是一个创造性的发展。虽然这套文字表意系统的素材不过是一些筮占的记录,但是经过一番整理分类、加工改造的工作,提炼成为卦辞和爻辞而系于卦爻符号之下,就具备了多方面的功能,容纳了更大量的信息,启迪了更丰富的思路,而原始筮占的意义和性质也就从此开始逐渐变得复杂起来。

  首先,《易经》用确定的文字对六十四卦题了卦名,用九六奇偶之数对三百八十四爻题了爻名,这就在巫术文化的发展上起到了影响极为深远的承先启后作用。当时的占卜巫术,形式多种多样,所谓“难短龟长”,龟卜受人尊重的程度又远远超过了难占。由于《易经》给卦爻符号题了确定的卦名与三名,不仅充分发挥了筮占的潜在的优越性,使得它的那套符号体系变得更加规范、更加稳定,在与其他占卜形式的竞争中后来居上,而且可以借助文字的提示作用,给那套符号体系赋予某种意义,引发出一种象数的思维模式。就《易经》本文而论,六十四卦的卦名尚未出现天、地、雷、风、水、火、山、泽之类的象征意义,其三名也没有提炼出阴、阳、刚、柔的概念。但是,由于中国象形文字的特点,其造字条例如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本身就是以联想律与类比律的思维为基础的,人们受象形文字的启发,从八卦的卦形推演出一套卦象,如乾为天,坤为地,坎为水,离为火等等,是十分容易的,这就为尔后发展起来的象数思维模式提供了前提,而扬弃了原始筮占的那种单纯根据蓍草的排列去窥探神的意旨的幼稚低级的思维模式。

  其次,《易经》凭借它的一套文字表意系统,充分反映了殷周之际人们的精神风貌,记录了当时人们所掌握的厂史知识、科学知识、政治伦理知识以及哲理性的生活知识,从而扩大了《易经》内容,具有多方面的性质,这是原始筮占的那种抽象的卦爻符号所不具有的。关于殷周之际的史实,顾颉刚先生在《周易卦爻辞中的故事》一文中已作了很好的考证,指出有王亥丧牛羊于有易。高宗伐鬼方、帝乙归妹、箕子明夷、康侯用锡马蕃庶等故事。关于天文历法的知识,《丰卦》的“日中见斗”、“日中见沫”;《明夷卦》的“不明晦,初登于天,后入于地”;《复卦》的“七日来复”等等,都是明显的例证。关于政治伦理知识,如《临卦》的“知临,大君之宜,吉”;《益卦》的“有孚惠心,勿问元吉”;《谦卦》的“谦谦君子”;《恒卦》的“不恒其德,或承之羞”等等。关于哲理性的生活知识,如《泰卦》的“无平不蕃陂,无往不复”。但是,从总体来看,《易经》所记录的这些知识,其意义不在于这些知识的本身,而是为了卜筮的参考,因而我们不能把它归结为一部科学著作或史学著作,而只能看作是一部卜筮之书。

  第三,从《易经》的文字表意系统还可以看出,它反映了殷周之际宗教思想的变革,接受了当时发展起来的以德配天的天命神学观念,并且把这个观念与卜筮相结合,构成一个以天人之学为理论基础的巫术操作体系。在卦爻辞中,天是一个最高的概念,如《乾卦》的“飞龙在天,利见大人”;《大有卦》的“自天祐之,吉,无不利”;《大畜卦》的“何天之橘,亨”;《姤卦》的“含章,有陨自天”。这个天既有自然之天的含义,也是一个主宰人事的至上神,人们可以通过合乎道德的行为获得天的福祐,天与人相互感应。很显然,这是由原始巫术的神人交感的观念发展而来,但是,理性的成分是大大提高了,系统性的程度也更为增强了。原始巫十的神人交感的观念,其世界图式是混乱无序的万物有灵论,而以德配天的天命神学则把世界看作是一个井然有序的统一整体。因此,在这两种观念支配下的卜筮巫术,无论是就思维水平还是就文化意义而言,都是大不相同的。从原始的卜筮到《易经》的卜筮,经历了长时期的演变,中国的文化也由此而从蒙昧状态进入了文明状态,如果我们对这种文化发展阶段的性质差异视而不见,把《易经》的卜筮简单地等同于原始的卜筮,不严格区分蒙昧状态与文明状态所产生的两种不同类型的巫术文化,那是很难得出符合实际的结论的。

  殷周之际宗教思想的变革使中国文化的发展产生了一次重大的转折。这种转折一方面表现在它对以往的巫术文化作了一次系统的总结,并且熔炼成为一种以天人关系为核心的整体之学;另一方面表现在它以曲折的形式反映了许多前所未有的理性内容,为后来人文文化的发展开辟了一条通路,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我们应该把《易经》的性质问题放在这个总的文化背景中作全面的考察。

  《易传》包括十翼,是对《易经》的一部解释性的著作,大约于战国末年经多人之手陆续写成。就其思想内容的基本性质而言,诚然是一种博大精深的哲学,与《易经》本文的那种卜筮巫术大异其趣,但是,作为一部解经之作,它又不能不把用于卜筮的卦爻符号与卦爻辞奉为神圣,力图从象数与义理方面来阐发其中的意蕴,这就使得它的哲学思想具有一种特殊的性质,形成了一种哲学思想与卜筮巫术的奇妙的结合。有人强调它的卜筮的一面,其实它的卜筮经过哲学的改造,是一种哲学化了的卜筮,与《易经》本文中的那种卜筮有很大的不同。有人强调它的哲学的一面,其实它的哲学是在卜筮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带有相当浓厚的巫术文化的色彩,而不同于其他的那些较为纯粹的哲学。因此,如果我们把《易传》的性质简单地归结为卜筮,或者简单地归结为哲学,都是失之于偏颇,不能确切地把握它的特殊性质。

  《周易》是由《易经》和《易传》两部分组成的。在经学传统中,向来是经传不分,把《周易》看作是一部完整的著作,并且追溯到上古时期的伏线,提出了“四圣一揆”的说法,这就把《周易》的性质问题弄得更加混乱不堪,由于它具有多重结构,既包括《易经》的卦爻符号与卦爻辞,又包括《易传》的十翼,在内容上反映了上古、中古与下古三个不同时期的文化,容纳了卜筮、哲学、科学、史学等各种复杂的成分,所以人们可以各执一端,根据自己的所见把它的复杂性质归结为某种单一的性质。后来易学研究中派别的分歧都是由此而来的,《四库全书总目》在描述这种情况时,把它归纳为两派六宗。所谓两派是指象数派与义理派。象数派分化为三宗,即汉儒的卜筮,京房、焦延寿的禨祥,陈抟、邵雍的图书;义理派也分化为三宗,即王迅的“说以老庄”,胡瑗、程颐的“阐明儒理”,李光、杨万里的“参证史事”。加起来就是两派六宗。除此以外,《四库全书总目》还指出:“又易道广大,无所不包房及天文、地理、乐律、兵法、韵学、算术,以逮方外之炉火,皆可援《易》以为说,而好异者又援以入《易》,故《易》说愈繁。”所有这些派别分歧都是由对《周易》性质问题的不同看法所引起的。这种分歧在历史上早已存在,并且一直延续到当代。尽管每一个派别对易学研究作出了贡献,扩大了易学在传统文化中的影响,但是关于《周易》性质问题的研究也由此而增加了更大的难度,因为除了需要仔细分辨它所固有的复杂性质,还需要花费气力来克服各种历史上沿袭下来的顽固的门户之见。

  鉴于目前的研究所面临的困境,我们觉得,那些由历史所造成而又各有其合理内核的门户之见不能再重复了,有必要对它们抱一种超越的态度,从广义的文化的角度对这个问题进行新的探索。所谓广义的文化,这个概念可以通过其外延与内涵之间的逻辑关系来把握,如果其外延无所不包,广泛涉及各个文化领域,那么其内涵则必然缩小为某种本质的核心的层次。其实《四库全书总目》所说的“易道广大,无所不包”,早就把《周易》看作是一种广义的文化现象了,虽然它的外延广大到无所不包,而居于本质核心层次的内涵却收缩为一种很小很小的易道。这个易道就是《周易》的思想精髓或内在精神,从根本上规定了《周易》的本质属性。就《周易》所容纳的内容而言,诚然是广泛涉及到卜筮、哲学、科学。史学以及其他的许多文化领域,但是所有这些都只是文化分支而不是广义的文化。从逻辑上来看,文化分支的属性与广义文化的属性,二者是不能等同的。只有当我们从所有这些文化分支中找到了一种可以称之为易道的东西,才能真正看出《周易》在外延上的扩展以及在内涵上的渗透。因此,我们对《周易》的性质问题的研究可以摆脱以往的那些门户之见,而转化为一种广义的文化史的研究。如果我们结合这种在外延上无所不包的广义的文化,侧重于研究《周易》的内涵,极力弄清究竟什么叫做易道,把它的本质的核心层次发掘出来,那么我们将不仅可以据此而较为准确地判定它的基本性质,使目前的各种分歧获得一定程度的会通整合,而且可以加深我们对传统文化精神的理解,为中国文化史的研究提供一个新的视角。


上一篇:中华文明     下一篇: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